在日常公文写作中,许多人都会遇到关于结尾用语标点符号的问题,尤其是当使用诸如“此函”或“此复”这样的传统结束语时。这些用语往往出现在正式文件的末尾,用于表明文件的结束或回复的完成。
首先,我们需要了解“此函”和“此复”的含义。“此函”通常用于信函的结尾,表示该信函已经完成其目的并结束。“此复”则常见于复函中,用来回应对方的来函,并宣告回复完毕。这两个词都具有总结性的功能,因此在书写时需要特别注意格式规范。
关于是否需要在“此函”或“此复”后添加标点符号,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写作习惯和文件类型。一般来说,在现代公文中,为了保持简洁明了,通常会在“此函”或“此复”后加上句号。这样做不仅符合语法规范,也能让读者更容易理解文件的结构。
然而,在一些较为传统的文件中,可能会省略句号,仅保留“此函”或“此复”作为独立的结束语。这种做法虽然在过去较为常见,但在现代公文中并不推荐,因为它可能造成阅读上的不便。
总之,在撰写公文时,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标点符号。如果不确定,可以参考相关的公文写作指南或咨询专业人士,以确保文件既符合规范又易于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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