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古汉语中,句子的语序与现代汉语有所不同,尤其是在文言文中,常常会出现宾语前置的现象。其中,“夫晋何厌之有”这句话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这句话出自《左传·僖公三十年》,原文为:“夫晋,何厌之有?”意思是“晋国有什么满足呢?”这里的“何厌之有”是典型的宾语前置结构。
首先,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宾语前置。在现代汉语中,通常的语序是主语+谓语+宾语。但在文言文中,为了强调宾语,有时会将宾语提前到动词之前,这种现象称为“宾语前置”。例如,“何厌之有”中的“何厌”本应是“有何厌”,即“有什么满足”,但通过“之”的作用,把宾语“何厌”提前到了动词“有”之前。
接下来,我们来分析句中的“之”字。在这个句子中,“之”到底是结构助词还是复指代词?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。
从语法功能来看,“之”在这里起到了一种特殊的连接作用。它并不是单纯的结构助词(如“的”),也不是复指代词(如“这”、“那”)。在“何厌之有”中,“之”起到的是一个标志性的作用,用来引导宾语前置。这种用法在文言文中较为常见,例如“何以知之”、“何以告我”等,其中“之”都是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。
因此,可以认为这里的“之”不是结构助词,也不是复指代词,而是起着一种语法标记的作用,用于构成宾语前置的结构。它的主要功能是帮助形成一种强调或特殊语序的表达方式,而不是单纯地表示所属关系或指代。
进一步分析,“何厌之有”中的“何厌”实际上是“有何厌”的倒装形式。而“之”在这里起到了连接“何厌”和“有”的作用,使整个句子在语法上更加完整和通顺。如果没有“之”,句子就会变成“何厌有”,这在文言文中是不符合语法习惯的。
此外,在文言文中,“之”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,还常见于疑问句、否定句以及某些特定的句式中。例如:“吾谁欺?欺天乎?”“未之有也。”这些句子中的“之”都具有类似的语法功能。
综上所述,“夫晋何厌之有”中的“之”并不是结构助词或复指代词,而是起到宾语前置标志作用的虚词。它在句子中起到了引导和连接的作用,使得原本的语序发生了变化,从而增强了句子的表现力和强调效果。理解这一点,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掌握文言文的语法特点和表达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