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,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,妊娠满( )个月后,】根据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,为保障女职工在孕期的身体健康与劳动安全,针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,国家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。其中,对妊娠满一定月份后的劳动安排有明确规定,以确保胎儿发育和孕妇自身健康。
一、规定
根据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,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,在妊娠满 7个月 后,应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,避免长时间站立或重体力劳动,以减少对孕妇及胎儿的不良影响。具体包括:
- 妊娠满7个月后,不得安排其从事立位作业;
- 应根据实际情况,调整其工作强度和岗位;
- 如确需继续工作,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,如轮班、休息时间等;
-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,确保母婴健康。
二、相关要点表格
项目 | 内容 |
规定名称 | 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 |
适用对象 | 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 |
妊娠满多少个月后限制工作 | 7个月 |
禁止从事的工作类型 | 立位作业、重体力劳动 |
调整措施 | 减少劳动强度、轮班、增加休息时间 |
医疗要求 | 定期产前检查,确保母婴健康 |
法律依据 | 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法规 |
三、总结
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体现了国家对女性劳动者健康的高度重视。特别是对于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,妊娠满7个月后,应给予更多的关注与保护,以确保她们在孕期能够安全、健康地工作。用人单位也应积极落实相关规定,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