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学校招生工作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选拔优秀学生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招生章程。
一、学校概况
长春建筑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,理、工、文、管、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。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,环境优美,设施齐全,师资力量雄厚。学校秉承“厚德博学,求实创新”的校训,致力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。
二、招生计划
1.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,具体招生省份和专业以各省(区、市)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2. 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确定,具体信息请查阅各省(区、市)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。
三、录取原则
1.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(区、市)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坚持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录取原则。
2. 对于进档考生,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录取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排序。
3. 学校认可各省(区、市)的政策性加分,但加分仅适用于投档,不改变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。
四、专业设置与培养目标
学校设有多个本科专业,涵盖土木工程、建筑学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个领域。各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实训机会,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五、收费标准
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,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招生简章。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六、联系方式
如需了解更多招生信息,请联系长春建筑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:
电话:XXX-XXXX-XXXX
邮箱:recruitment@ccat.edu.cn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XX区XX路XX号
七、附则
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建筑科技学院所有。如有未尽事宜,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。
长春建筑科技学院
XXXX年XX月XX日
以上内容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详细的招生信息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。